• 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认定奖励:10万~30万元
    • 认定标准:1)依法设立、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2)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服务的行业对县区乃至全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服务功能完善,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 申报时间:以当年政府公告为准
    •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 纸质材料提交
  • 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认定奖励:5万~50万元
    • 认定标准:1)依法设立、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2)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
      3)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 申报时间:以当年政府公告为准
    •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 纸质材料提交
  •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认定奖励:100万元
    • 认定标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协会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平台申请报告,提出推荐意见,公益性强、服务业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工作成效明显的服务平台,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示范性表述。各有关全国性协会应立足本领域本行业特点,征得平台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所推荐平台须经本协会认定、公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聚焦服务于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
    • 申报时间:以当年政府公告为准
    •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 纸质材料提交

成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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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 年度认定工作,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企业参照《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培育办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见附件1),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推深做实“百分之一工作法”,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根据芜湖市经信局《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培育办法的通知》(芜经信企服〔2021〕70 号)精神,健全“1+9+N”企业服务体系。 二、申报程序 1.由县…

    申报通知 2023年12月14日
  • 关于公布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和《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经各市县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60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确定了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 二、示范平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

    申报通知 2023年12月11日
  •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推荐条件 申报企业参照《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在“企业云”平台注册登录,…

    申报通知 2022年10月14日
  •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积极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扎实开展助企便民“五进”活动,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和创新赋能,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平台应符合《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合经信中〔2019〕246号)中…

    申报通知 2022年7月7日
  •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协会: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向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全国性协会(名单见附件1)提出申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自愿原则,部直属各单位,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服务平台。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全国性协会推荐的示范平台数量不超过8个,各计…

    申报通知 2022年6月16日
  • 政策解读《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2017年12月。特别是2019年初建立的“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对入驻的示范平台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两年多来,我厅印发了《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示范平台的认定条件、认定形式都发生了变化,原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同时,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我厅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省…

    政策汇编 2020年4月10日

常见问题及解答

Q:已获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企业会被撤销认定吗?
A: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建立服务业绩考核制度。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服务企业情况以及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省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考核不合格的省示范平台撤销其称号。

Q: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具有哪些信息服务功能?
A: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法规、技术、质量、标准、人才、市场、物流、管理等信息服务。

Q: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具有哪些技术服务功能?
A: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创新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创新成果推广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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